2015年以来,猇亭区以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工作,着力构建完备综合执法体制。
一是实施一个集中,开展行政执法处罚权相对集中。将区内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林业、卫生、计生、文化、体育、旅游、商务、教育和民政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集中,实行跨部门集中综合行政执法,逐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二是实现两个层级,在区级和街办均设立执法机构。设立区综合执法局,加挂区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区综合执法局作为区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同时在各街办设立综合执法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在日常管理上,以街道为主;在业务管理上,以区综合执法局为主。
三是建立三个机制,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畅通。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区综合执法局发现不属于职权范围内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发生争议时,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协调处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对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调查或行政检查等监管情况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强化责任监管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责任监督管理,理清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工作内容,划清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工作制度,落实区级相关部门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猇亭区编办台志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