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娱乐线
欢迎来到bt365娱乐线!    
首 页
最新动态 | 政策文件 | 部门“三定” | 行政体制改革 | 区县动态 | 监督检查 | 调查研究
编办概况 | 通知公告 | 事业单位登记 | 机构编制管理 | 网上办事 | 自身建设 | 资料下载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宜昌市编办 > 市编办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7年宜昌市“红顶中介”专项检查举报电话的公告
时间:2017-09-10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审改办发〔20175号)精神,市审改办牵头组织,于20177月至10月,在全市发改、气象等两个行业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在市住建、国土、环保、消防、安监、农业、教育、交通运输、水利、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人防等十二大行业开展“红顶中介”治理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重点是:

(一)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1号)、《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重点整治“红顶中介”的通知》(鄂办发〔201538号)文件要求情况。

(二)检查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执业限制问题。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不得设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不得设定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职业限制。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三)检查行业主管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的利益关联问题。主管部门要按规定要求限期完成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的脱钩工作。主管部门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务、报销费用、套取国家资金等。

(四)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落实规范和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情况。

(五)检查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执行情况。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六)检查审批部门推广运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和中介服务管理平台进展情况。

(七)检查审批部门购买中介服务情况。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中介服务,必须由审批部门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对于列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范围的,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不得违规购买中介服务,不得违规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八)检查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情况。审批部门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

(九)检查投资项目审批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方面的其他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或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举报电话:625278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通信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52号市委编办体改科(收)

    编:443000

电子信箱:ycssgb@126.com 

bt365娱乐线

电话:0717-6252787 传真:0717-6442006 电子邮件:598264156@qq.com
宜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 鄂ICP备13012558号
Copyright ? 2013-2013 www.20092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